12月1日,百度针对与头条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结果作出回应称,“对此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并强调,在对存在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提示标注上,“百度对所有网站一视同仁。”
头条“可能无法正常访问”?11月30日,,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并在其官网和客户端显著位置为原告消除影响。
字节跳动公司诉称,这些贬损性的虚假描述,和“!”、红色字体等通常用以对网站进行严重警示的标注方式,导致用户对头条网站及服务产生负面评价,误导用户,恶意阻止用户访问头条网站。
百度方面称,百度搜索对于所收录的所有站点均百度搜索的相关举措均依据抓取日志自动统计、规范进行,旨在帮助用户防范风险,避免损失。
对可能被劫持、恶意篡改、访问状态不稳定的网站进行识别和风险提示,是当前互联网及领域的通行做法。除百度外,Google、搜狗、金山、360等搜索、浏览器及杀毒产品都会采用此类做法,其中因此产生纠纷的也不在少数。2006年,Google曾因宝马使用作弊手段提高自身搜索引擎排名,宣布在德国主网站将其封杀。大众熟知的360手机卫士也曾因标注功能引发司法纠纷,.终法院判决360公司胜诉。
百度与头条的此次纠纷发生于2018年,百度的爬虫在检索收录时监测到头条的官网存在不稳定状态而自动对其进行了稳定性异常标注。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刚刚对此案件做出一审判决。
头条“可能无法正常访问”?11月30日,因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在搜索页面诋毁头条,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字节跳动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50万,并在其官网和客户端显著位置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
字节跳动公司诉称,当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其运营的头条官网相关关键词时,标题下方会出现红色、醒目的“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或类似的警示字样。这些贬损性的虚假描述,和“!”、红色字体等通常用以对网站性进行严重警示的标注方式,导致用户对头条网站及服务产生负面评价,误导用户,恶意阻止用户访问头条网站。
法院认为,百度针对特定关键词对头条的搜索结果进行了人为干预,对头条的搜索结果进行了虚假提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损害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不仅损害了字节跳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也因误导用户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法院.终认定,百度公司在缺乏相应事实依据情况下以标红方式提示网络用户,属于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构成了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承担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损失、恢复影响等法律责任。
事实上,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于2018年初。当时,围绕信息流推荐业务,百度和头条的竞争正处于白热化阶段。百度在2017年专门成立了内容生态和市场部,由大市场体系公关部总经理同时兼任部门负责人,业内人士戏称为“打头办”。